體視顯微鏡,也稱為實體顯微鏡,是一種從不同角度觀察物體,使雙眼產生立體感覺的雙目顯微鏡。其使用規范對于確保觀察效果、保護設備以及延長使用壽命至關重要。以下是體視顯微鏡的8個使用規范介紹:
1. 環境要求
工作溫度應保持在15—25攝氏度之間,濕度小于85%的場所,以確保顯微鏡的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。
2. 開機與亮度調節
打開電源開關后,旋轉亮度調節鈕以調節適當的亮度,避免過亮或過暗影響觀察效果。
3. 放置與固定
將顯微鏡置于一個對操作員舒適的工作臺平臺上,并確保其穩固不晃動。在移動或放置顯微鏡時,動作B須輕緩,防止震動損壞光學系統。
4. 樣品放置
將待觀察的樣品放置在載物臺上,確保蓋玻片(如適用)向上,并用適當的夾具固定住樣品,以防其在觀察過程中移動。
5. 調焦與觀察
旋轉變倍旋鈕至低倍數,通過調節升降組找到大致焦平面(成像面)。
調整目鏡的觀察瞳距,并調節目鏡上的屈光度以找到Z佳的焦平面。
逐漸旋大變倍旋鈕的倍數,適當調節升降組,直至找到Z大倍數的清晰成像。
6. 鏡頭清潔
使用后,應及時清潔鏡頭。如有灰塵或臟物,可用軟刷或鏡頭紙輕輕擦拭,避免使用手或其他可能劃傷鏡頭的物品。對于頑固的污垢,可使用中性洗滌劑輕輕擦拭,但切勿在噴漆件、塑料件或印制件上使用有機溶劑如酒精等。
7. 存放與保管
顯微鏡及其附件應存放在干燥、不易發霉的場所,以防受潮和發霉。鏡頭和目鏡應存放在干燥或有干燥劑的容器中,以保護其免受潮濕和污染。
8. 安全與注意事項
在使用過程中,應注意安全,避免將顯微鏡暴露在高溫、潮濕或腐蝕性環境中。
更換燈泡等操作時,務必先切斷電源,并遵循操作說明進行,以防觸電或損壞設備。
定期檢查顯微鏡的各部分連接是否牢固,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,以防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意外。
遵循以上使用規范,可以確保體視顯微鏡的正常運行和觀察效果,同時延長其使用壽命。